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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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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专家的通知
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元:
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元:
为了进一步承接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能,完善消防设计审验事情体系,充实发挥行业专家在技术服务、消防规范、尺度制订、超大型建设项目的消防技术论证、应急救援、事故视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厅决定组建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事情职责
为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事情提供技术服务,加入我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规范、尺度的制订和修订,加入我省超大型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论证与验收,大型火灾现场处置技术指导、消防宁静检查和火灾事故视察等职责。
二、专家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秉持公正、公正、果然、诚信原则开展消防审验及相关业务,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年龄一般不凌驾70周岁(相关专业,享受国务院、省政府津贴的专家或者院士、博士生导师、国家和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年龄不受岁数限制),身体健康、作风正派、事情严谨。
(三)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技术相关事情经验,具有较深的专业理论造诣和富厚的实践经验及较强的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
(四)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相关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三、推荐方式及范围
(一)方式:接纳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范围:全国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安装单元,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应急机构、消防救援机构、公安部门、行业协会等(规范尺度编写组成员优先考虑)。
四、推荐、自荐法式
(一)专家如实填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推荐、自荐表》,推荐、自荐表上须专家所在单元同意并加盖公章(离岗或退休的专家无须加盖单元公章,本人签字就行),携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质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名;省直单元可直接同省住建厅联系报名。
(二)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专家申报的相关质料进行审核,将切合条件的专家信息进行汇总,填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汇总表》。
五、其它有关事项
(一)请各市(地)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推荐、自荐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汇总表》及相关资料(纸制和电子版)于2020年2月10日前报我厅工程质量宁静监督处。
(二)经核查,切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将在我厅网站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将作为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的主要成员。
(三)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及专家的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联系人:龚贤忠 周全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53651102,龚贤忠(18745708996),周全(13936001021),电子邮箱:zjtzacxf@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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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推荐、自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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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汇总表》 |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5日